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http://rst.fujian.gov.cn
福建人事人才网:负责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人才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全省人事人才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规划、指导和协调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福建人事人才网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青年专业人才选拔和管理工作。福建人事人才网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是围绕信息公开、在线办事、互动交流和专题服务定位设置的部门网站,提供各类信息服务。福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网站的功能定位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fujian.gov.cn/),坚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以公众为中心,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为出重,坚持“信息公开、在线办事、互动交流和专题专栏”四大服务功能,携合各专业子系统站群,着力打造服务型网上平台。
网站的服务对象
本网站着重围绕信息公开、在线办事、互动交流和专题服务四大类功能导向,为公民、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三大服务对象进行内容、服务与互动功能设计,着力满足社会公众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信息摄取的需求。
网站的栏目设置
本网站开设了“政务”、“服务”、“问政”3个一级栏目和20多个二级栏目,下设多个子栏目。详细请查看“网站地图”。
“政务”:实时发布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最新公示公告、主要业务信息等。在这里,您可以对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有关动态和出台的政策了如指掌,对您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到最权威的答案。我们将对主动公开的重要政策信息进行政策解读,及时更新内容,并接受您的监督。同时,我们还建立了12333公共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毕业生就业、事业单位招聘等专题专栏,为您提供更为专业化的网络服务。
“服务”:本网站提供了在线办事服务,在这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办事指南、政策法规以及网上办事项目一览无余:您不但可以获得最齐全,最权威的办事与政策信息,并通过网络直接申报,您还可以通过组合检索,在最短时间内获得最精确的检索结果。我们设置了便民查询通道,便于您了解所感兴趣的专项业务工作情况。同时,我们还提供便民查询服务,方便您查询识别。
“问政”:收集民意,反映民声,开展网上调查、意见征集,提供政民互动的有效渠道;我们将真诚及时的为您解答有关政策疑问,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网站导航”: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信息网站等链接服务。
全文检索功能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配备全文检索系统,能够通过关键词在网站内搜寻相关信息,为用户使用网站内的信息资料提供一个有效的渠道。网站除了在首页面设置有检索入口,在各个子页面也分别设置了检索入口,能更方面的为您提供网站内容的检索服务。意见、建议、投诉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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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有难事,如果您对我们的业务工作有疑问,欢迎您通过“问政”栏目的“12345便民服务平台”里的“我要咨询”提出,我们将按照职能分工及时处理您的来信。
如果您心里有话想要倾吐,您对我们工作的发展有好的建议意见,欢迎您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里的“我要建议”提出,我们欢迎您对我们业务发展提出宝贵意见。
2.投诉和举报
如果您需要投诉、举报,可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里的“我要投诉”提交。
3.访谈直播和民意调查
如果您想更全面地了解近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热点,参与热点业务讨论,想通过网络在线与有关领导交流,请您参与“问政”下的"在线访谈"子栏目;如果您想反馈有关网上调查问题的意见,或是反馈有关业务文稿征集意见,请您参与"意见征集"子栏目的活动。
本网站真诚欢迎您积极参与各类互动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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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福建省的人力资源调配和运行保障金发放等事务的监管。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职责;将组织实施公民出境就业以及管理监督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的职责交给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交给省地税局。
(三)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加强促进就业的职责,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加强职业培训职责,推进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加强统筹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职责,深化制度改革,逐步完善体系,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协调推动农民工工作职责,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职责,推动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省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外国人(不含专家)在闽就业的管理工作。
(四)组织实施职业资格制度,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推进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综合管理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协调推动高技能人才工作;综合管理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
(五)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管理全省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工作,拟订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基本政策和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六)拟订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和监督制度,并对执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参与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的审核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七)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交付保障机制,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八)拟订劳动关系致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承担劳动用工备案、劳动标准及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九)指导全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制定相关政策及实施细则。
(十)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职权,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和监督全省各地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承担全省火力资源和社会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三)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