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http://www.mohrss.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OHRSS) 是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中国国家权力机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2008.03.11)"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3月31日正式挂牌,而其官方网站也于同日开始运行。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医疗保障局。
机构简介
2008年3月31日,第十一届国务院成立的第13天,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基础上新组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挂牌。
这一天的到来并不突兀。2007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大部门体制的全新提法,引起世人注目。在众多关注的对象中,与职场中人密切关联的人事部与劳动保障部的整合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直到今年3月18日两会闭幕,本届政府机构改革的方案终于尘埃落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浮出水面。
回顾以往,任何一次的机构改革都与当时的政治形势与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相契合。
从新中国成立到1982年劳动人事部门第一次合并,涉及人事与劳动者就业问题的政府机构设立与当时的政治形势密不可分。
上溯到1949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政务院人事局,这就是原国家人事部的前身。到1950年,中央人事部成立,安子文任部长。1954年撤销中央人事部,成立国务院人事局。1959年撤销国务院人事局,成立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文化大革命"期间,内务部撤销,有关人事方面的工作移交中央组织部办理,1978年3月成立民政部政府机关人事局。1980年,国务院决定将民政部政府机关人事局与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合并,成立国家人事局,直属国务院领导。
原劳动保障部的前身要追溯到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成立于1949年9月,李立三任部长。此后,几经变动。1954年9月成立劳动部,1970年6月,中央决定劳动部并入国家计划委员会。1975年9月,国务院决定将劳动工作从国家计委分出,成立国家劳动总局。
到了1982年,政府机构达到100个之多,而当时的政治经济发展形势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机构改革势在必行。
1982年之后,随着经济体制的逐步转变,涉及人事与劳动的机构几经调整,先合后分,以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
时光流转,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之后,确立了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建设思想,机构的设置与经济发展密切关联。到1982年,政府机构设置量达到最高峰。从此之后开始了五轮的政府部门精简改革,分别是在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和2003年。1982年第一次政府机构改革,主要任务就是将国务院100个工作部门精简到61个。1988年和1993年,为了"政企分开,转变职能"又进行了两次机构改革。到了1998年,是力度最大的一次机构调整,国务院组成部门由40个减为29个。5次精简改革,加强了国有企业部门和公共社会服务部门的管理,适应了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在这个过程中,与人、工作有关的机构开始了几次调整,目的是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1982年5月,国家劳动总局、国家人事局、国家编办和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合并成立劳动人事部,赵守一任部长。1988年,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劳动人事分离,并分别充实了其他功能后成立了人事部、劳动部,将原国家科委科技干部局并入人事部,适应党政分开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强化政府的人事管理职能。1998年的机构改革,在劳动部基础上组建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把当时由劳动部管理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事部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民政部管理的农村养老保险、各行业部门统筹的养老保险以及卫生部门管理的公费医疗,统一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管理,建立起统一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 为了实现人力资源强国战略,为了减少机构重叠、职能交叉与脱节现象,2008年,本届政府推行大部制,人事与劳动保障成为首选的一批,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应运而生。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