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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黄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全县城市建设、城乡规划、园林绿化、城市建设监察、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公用事业、装饰装修业、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等方面地方性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拟订工作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
机构简介
黄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于2010年7月,由原县建设局组建而来。正科级事业单位有2家(房管局、规划局);
副科级事业单位有1家(园林局);正股级事业单位有3家(建筑质量监督站、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和建筑节能与墙体革新管理办公室);1家国有企业(供排水总公司)。局机关设有办公室(加挂政策法规股)、政工股(加挂计划生育办公室)、财务股、建筑业管理股、村镇建设管理股、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股、市政工程建设股等7个股室,直属管理县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县造价站、县图审站、县城建综合档案室等四个正股级事业单位,局机关在岗干部职工38人,全系统在岗干部职工400余人。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住建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努力工作,开拓创新,克难奋进,城乡建设呈现出跨越发展态势。过去的几年是我县城乡建设投入最大、发展最快,成绩最为突出的时期。从2007至2010年,县住建局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县“五干”考核先进单位,被评为2011年科学发展十佳单位,被省住建厅评为2010年度、2011年度先进集体,每年荣获县委、县政府单项奖近十项。
主要职责
按照县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规定,局承担的主要职责职能是:
负责全县城市建设、城乡规划、园林绿化、城市建设监察、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公用事业、装饰装修业、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等方面地方性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拟订工作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
具体分为:
(一) 拟订房地产行业政策、住房建设规划、住房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行业管理工作;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目前,住房保障工程、房地产产权登记与开发管理工作由县房管局具体负责。
(二)负责《城乡规划法》、《测绘管理法》的贯彻实施,组织编制、修订全县城镇体系规划、城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负责全县的总体规划和乡镇总体规划的评审工作;负责城区规划管理,依法进行建设工程项目选址的审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的许可;负责城区城市雕塑、景观规划设计和建筑立面装饰装潢设计的审查和报批管理;负责城区城市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的方案初审。城区规划管理和乡镇规划管理工作由规划局具体负责。
(三)负责城区内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城区绿化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并实施城区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负责城区绿地系统规划的上报、审批和实施工作;负责城区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绿化用地审批,并在用地范围内划定“绿线”;负责城区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和施工许可证的发放及资格审查,指导和督促建设单位的绿化施工;负责查处损绿、毁绿、占绿和擅自移植等违法行为的案件;对城区内庭院绿化未达标的企事业单位进行督促;负责城区内义务植树活动的组织实施,对公共绿地古树名木进行保护和管理,并建立档案和标志。目前,此项职责由县园林局具体负责。
(四)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建筑市场,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管理工作,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管理建设行业各类资质(格)认证、年检工作;负责管理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和城市建设档案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造价和定额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建筑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建筑稽查执法工作;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组织并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城区建筑工程执法工作;负责指导建设行业协会、学会工作。此项职责由我局建筑业这理股及局属质监站、图审站、造价站、安全站、城建档案室等单位具体负责。
(五)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性措施;负责全县装饰装修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装饰装修市场秩序并查处有关违法行为;负责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发展散装水泥工作,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实施。此项职责由局属装饰办和墙革办具体负责。
(六)负责城区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工作;负责市区供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桥梁、轨道交通及地下管网建设工作;负责市区燃气、供热行业管理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保护工作;负责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和小城镇与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此项职责由局机关市政建设股、住房和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具体负责。
领导分工
局长刘耀军: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县城工程建设指挥部和滨河新区指挥部日常工作。
党组书记刁海玉:主持党务工作,负责政工、人事、妇女、共青团、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分管政工股,联系协调县房地产管理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红星:负责村镇建设管理、争资立项、招商引资、大胜关山工业园、争创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分管村镇建设股,联系协调县规划管理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柯家红:负责建工管理、小池住建分局筹办、中部商贸物流园。分管建筑业管理股,联系协调县质监站、装饰办、墙革办、城建档案室、造价站、图审站、湖北中进建设有限公司。
党组成员、副局长盛继黄:负责城区市政建设。园林绿化、供排水、燃气热力、县城工程建设指挥部联系协调、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分管住房和城市建设股、市政工程建设股,联系协调县供排水总公司、小池一建公司。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吴卫华:主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信访、统计、法制法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创建、机关计划生育工作。分管财务,负责局机关日常支出审批;分管办公室、财务股,联系协调县水泥预制品厂。
党组成员、房地产管理局局长王南平:主持房管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规划管理局局长王立松:主持规划局全面工作。
工会主任罗艳君:主管工会工作,负责滨河新区联系协调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分管建筑业管理,联系协调安全站。
总工程师黄慧兵:负责全县重大项目、重大规划评审、旧城改造指挥部联系协调、创建园林城市工作。协助分管城区市政建设工作,联系协调园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