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建大学教务处: http://jwc.tcu.edu.cn
部门简介
教务处设有综合教务科、教学研究科、实践教学科、教学质量科、教室管理中心、教材服务中心。处长毛毳教授,主持全面工作。
本处积极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的管理办法,主要目的是更好的树立为教学一线服务的思想,做到规范、科学、到位、高效。为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培养高素质人才贡献力量。教务处主要职责范围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学校领导的办学思想,研究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
二、根据国家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研究并提出学校教育发展规划,负责研究制订学校学科专业的设置与调整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制订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监督检查全校的教学纪律。
四、组织各院、部制订和实施本科生的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和各类教学文件。
五、负责全校的教学运行:下达全校的教学任务、调配任课教师、调度全校教室的使用和管理、组织考务工作。
六、负责全校普通本科学生的学籍管理,负责旁听生、代培生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校实践教学工作,统一调配各类实践教学经费,与有关院、部配合制订实验室发展规划,管理全校实验室以及实验设备。
八、研究制订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措施,搞好优秀课程建设,负责全校教学质量检查、评估以及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评审。
九、负责全校教材建设工作:教材的采购、发售,教师编写的出版以及优秀教材的评审工作。
十、与相关部门配合制订年度招生计划,作好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以及学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搞好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等工作。
十一、协助配合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督导组、教材建设委员会等作好各项工作。
综合教务科
1.学籍、学历管理、新生学籍的电子注册及数据上报工作;
2.转专业、辅修专业的组织与管理;
3.毕业资格、学士学位授予的审查及相关工作;
4.成人本科学士学位上报备案及授予工作;
5.协调组织召开学位委员会会议;
6.教务处印章的管理;
7.考务管理;
8.处内办公耗材的管理及复印与印刷工作;
9.综合教务系统及教务网站的维护与升级工作。
教学研究科
1.培养方案(含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文件的
修订、管理;
2.专业论证与建设(含新专业申报、检查);
3.课程建设、国家级规划教材的组织申报与管理;
4.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的申报与管理;
5.教学改革项目、高教研究课题的组织申报与管理;
6.教学任务下达,教学工作量核算、考核;
7.教学质量保障补贴的核算;
8.新开课审核和教师资格审核;
9.其它日常教学研究管理工作。
实践教学科
1.本科(含“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践教学管理;
2.协助相关部门完成全校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及日常管理,教学实验
室仪器设备配备方案、购置计划审批;
3.实验室评估、实验室开放、实验室改革研究、实验室信息统计与
管理;
4.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及管理;
6.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组织申报与管理;
7.校外实习基地及校企共建实践类基地的相关组织管理;
8.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经费的核定与使用管理;
9.金工实习、测量实习、认识实习的经费管理;
10.其他日常实践教学管理工作。
教学质量科
1.教学督导工作的协调组织;
2.各教学环节的检查和教学责任事故处理;
3.期中教学检查组织实施与反馈;
4.学生信息员遴选、培训及日常工作开展的组织管理;
5.各年度本科教学质量年报撰写与发布;
6.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的组织管理;
7.学生评教工作的组织及评教结果统计分析工作;
8.专业评估工作的组织管理;
9.学校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建设项目投资规划、组织申报与管理;
10.学校天津市综合投资项目的组织申报、管理与验收;
11.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选拔与组织实施;
12.教学工作会议组织协调;
13.处内办公室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14.毕业生调查问卷工作的组织管理;
15.处内文件及有关档案资料整理与立卷。
教室管理中心
1.校历、教学进程表制定;
2.教学课表编排;
3.选课的组织实施;
4.分级教学、体育分专项的组织实施;
5.教学调度;
6.教学运行秩序检查;
7.校公共选修课、尔雅及重修课程的教学组织与管理;
8.学校教学用房的规划与管理;
9.教室调度、借用管理;
10.教室内多媒体设备的购置更新、维护维修工作;
11.教学运行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12. 设备资产管理。
教材服务中心
1.教材订购计划制定以及教材的供应及管理;
2.教材采购与发放;
3.优秀教材推荐与选用;
4.教材管理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5.普通话及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宣传、报名工作;
6.其它类考试组织工作等。
招生科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以及相关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等并组织实施。
2.研究、编制、报批学校各类招生规模计划及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多渠道宣传学校办学优势及特色。
4.负责招生录取工作。
5.负责录取信息发布及新生报到注册、名册汇总、归档等工作。
6.做好招生工作的总结、研究和改革创新工作。